克勞德.C.霍普金斯 (Claude C. Hopkins)╱當代廣告的重要影響人物,認為廣告只為行銷而存在,必須能夠測量其效果,而且廣告費要花得有價值。他曾為多家廣告廠商工作,包括畢賽爾掃毯器公司、施威特公司、舒普醫師的專利藥品公司。41歲時,他受聘於艾伯特.萊斯克(Albert Lasker),為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Lord & Thomas Advertising Agency)撰寫廣告文案,在這家公司一直做了18年,退休時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退休後繼續圖資開創新事業,並陸續出版廣告名著《科學廣告法》(Scientific Advertising)和《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