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並無權責機關制定通訊標準,因此必須仰賴3GPP最新版本之規範。尤其,當前我國廠商在國際競爭上的處境相當艱巨,大多數廠商由於自身專利保護的程度不高,相關專利之產品營收也低,因此猶如大海中的小魚一般,而營收較高的廠商,例如手機品牌大廠,則經常面臨國際大廠的專利訴訟。台灣廠商無論是自創品牌或轉型品牌經營時經常遭遇極大的障礙,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標準必要專利與高額授權金所致。所謂標準必要專利就是符合標準規範之專利,台灣過去以往並未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組織,在市場上一直處於追隨者的角色,因此必須學習高通的經營模式,從事於高成長且附加價值的創新研究,建立強而有力專利保護及相關專利產品之開發。
本報告針對REL11 LTE / EPC增強功能(稱為LTE-Advanced)做詳細討論,後續重點是放在2012年年底在REL-11項目最後標準化的LTE-Advanced更新版本,並提供持續的REL-12功能已接近定稿的詳細內容。透過本報告內容,期望能夠提供給國內通訊產業相關業者有關長期演進通訊標準之技術規範,做為未來專利布局及技術研發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