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學學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4年獲香港律師資格,並開始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1993年起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並兼任香港大學法律系主任(1993-1996年)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1996-2002年)。現任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並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太平紳士、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著作包括《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導論》(英文版)(2011)、《法治、啓蒙與現代法的精神》(1998)、《法理學的世界》(2003)、《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2012)、《西方文明中的法治和人權》(2013)、《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民主憲政》(2013)等專著及中英文論文百餘篇。